为了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,提高班子队伍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,特制定如下要求:
一、领导班子每位成员要按自己的职责分工努力开创性的开展好工作,做到每周初有计划,周末有总结,并且在班子会上汇报工作开展情况,需要改进的意见,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协助工作的同志要想办法帮助领导完成工作,提出建设性的意见。
二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好限时工作,对完成有困难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,得到批准后按新时间完成。并且实行首任责任制,对职责范围的工作不得相互推诿。
三、按各自管理的岗位上岗,集中体现在课堂管理、课间管理、间操管理、活动管理、卫生纪律管理、考试管理、专用室管理等,要做到积极主动、想事干事。使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出成效。
四、坚持在自己本岗位办公,不得随意乱串办公室,工作时间不得从事文艺、体育活动。
五、工作时间不得喝酒,中午没有工作需要不得参与其他形式的应酬活动。
六、维护班子团结,不说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话,不做不利于学校工作的事,工作上有意见可以找领导谈,也可以向上级反映,不得以工作相要挟。
七、对职责范围内工作未很好完成的处理:
1、对工作不负责任,履行职责不到位,事假时间超标准,无故不到岗的领导提出戒免谈话。
2、对不能在给定时间完成工作,又没有向领导报告的在班子会点名批评。
3、对长时间不服从领导分配,不很好履行职责,经教育不改者,自愿提出辞职报告,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。
4、对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报教育局免除领导职务,并接受教育局相关行政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