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台安县第三中学教育集团一中校区
“喜迎七一,童心向党,唱响青春赞歌”校园歌手比赛的通知
七年各班级: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,礼赞伟大的党带领人民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成就,展示青年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向上,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,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,根据学校总体安排,举办校园歌手比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:
时间: 6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地点: 音乐教室
二、参赛人员:七年级学生。
三、比赛办法:
1、参赛要求: 每班自选一首歌颂党、歌颂祖国的红歌。独唱、重唱、对唱、小合唱均可(最多不超过4人),唱法不限。每班限报1首曲目,表演形式可多样化,乐队伴奏、伴舞人数不限。
2、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。参赛选手要自备伴奏或通过电子屏播放的同步背景视频或图片(U盘)。要求消除原唱,不准贴音。
四、评分标准:(100分制,分数小数点后一位)
本次歌手比赛由评委组负责比赛的评选工作。分形象分、基本分、技术分、综合分,满分为100 分,现场统计核分。
1、形象分(20分):要求着装整洁大方,得体;演唱姿势优雅;表情自然;富有美感。
2、基本分(20分):选曲符合主题要求,歌曲总体上连贯、自如、完整。
3、技术分(50分):音高、节奏旋律准确,咬字、吐字准确、清晰,能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,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、特点,有较强的表现力;能做到声情并茂。两人以上的演唱形式,配合要默契、和谐。
4、综合分(10分)
五、奖项设置
根据比赛成绩,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并颁发奖品。
六、具体要求
1、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,以班级选拔推荐为基础,组织优秀选手报名参加本次校园歌手比赛。
2、各班于6月6日前将参赛曲目和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到学校一楼团委。
台安三中教育集团一中校区
2023年6月1日